2012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人權與正義

今年最熱門的正義課,歡迎對人權議題有興趣,想自我成長之18~30歲大專院校在校學生、研究生報名參加!

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

我們以宣揚人權理念、促進人權保障及實現人權體制為宗旨。

中華人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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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

TOPS目前於泰緬邊境難民營、移工社區以及偏遠部落,雖然資源極度匱乏,仍勉力提供5,000名弱勢兒童教育機會以及營養午餐服務,歡迎大家共同攜手創造孩子們的希望與未來!

台灣原住民工作團

我們多年來持續關注台灣原住民族議題,2011年發表台灣「原住民族人權宣言」作為給予政府的施政建議,也期許未來能與更多的單位、團體合作,共同為台灣原住民族權益努力。

2013年人權日活動總整理

2013年聯合國人權日宣傳海報:放眼前方


194812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並於1950年將每年的1210日定為人權日,呼籲人們關注世界上每一個人的人權問題,使《世界人權宣言》成為所有人和所有國家的共同標準,讓所有人都能尊嚴地生活。
1210日人權日即將到來,下方是近期人權相關活動,歡迎大家分享、參與!

2013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發表會》

報名網址:http://goo.gl/wpHXQl

時間:12/2(一)10:00-12: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3樓)
主持:蘇友辰(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律師)
報告:高永光(政治大學國發所教授)、劉佩怡(金門大學民意調查中心執行長)
與談:尤美女(立法委員)、陳學聖(立法委員)、柴松林(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李永然(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童‧理心―兒童人權海報特展
網址:http://www.ntm.gov.tw

時間:2013/12/102014/1/14週二至週日上午9:30至下午5:00(每週一休館)
          12/16日至12/29設施維護閉館
地點:國立臺灣博物館二樓兩側迴廊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2號,二二八和平公園內)

《世界人權日系列講座》世界的人權、台灣的人權、島國南方的人權
報名網址:http://goo.gl/mjVPXO
活動網頁:http://goo.gl/W9ehST


11/20國際兒童人權日-給孩子更美好的未來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International Children's Rights Day)!1989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U. 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認定兒童是獨立完整的個體,並非父母或政府的私有財產,也不只是一個被生出來的人而已。兒童的人權與成人一樣需要被尊重和保障。

《兒童權利公約》有4大原則:
1.免受歧視:《公約》適用於所有兒童,不論種族、性別、宗教、能力、使用的話言和文化,每個兒童都應該得到平等的對待。
2.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任何影響兒童的決定和事情,都應該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3.兒童的生存及發展權利:兒童擁有生存及享有適當生活程度的權利,包括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和獲得社會保障。 兒童有權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使個性、才能得到充分發展,包括接受免費的小學教育、享受閒暇、進行遊戲,以及參與文化及藝術活動。
4.兒童的參與 :在一切影響兒童的決定和事情上,應有兒童的參與,以確保兒童的意見得到尊重、聆聽和考慮。

給孩子更美好的未來-搖籃篇
4A創意獎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入圍作品
作者:沈昀瑩(士林高商廣告設計科)、指導老師:李佳珍
手,代表著大眾的力量,每個人都應維護兒童的種種權利。

人權問答-哪些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工作權、職業自由、公平與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失業保護。工作價值相等者享有同等報酬。每個人都應有休息和娛樂的權利。適當的生活水準如充分的食物、衣服、房屋、醫藥、社會服務和社會安全等是我們的另一項權利。母親和兒童們應受到特別的照顧與協助。每個人都有受教育和自由參加社會文化生活的權利。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締約國。灰色為尚未簽署的國家,淡綠色為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國家,深綠色為締約國。來源: wikipedia

 

 

人權問答-哪些是公民與政治權利?

首先,是我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人身安全。我們不得被奴役,被不人道、屈辱的方式懲罰或虐待。我們每一個人在法律之前都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無理予以逮捕或拘禁。若有人控告我們犯罪,我們應有權受公正公開審問,在未被判決定罪之前應被推定是無辜的。我們的隱私、家人、家庭和通信應得到保護,免於被無理的騷擾。 假如我們受迫害,我們應可在別的國家尋求庇護。我們有取得國籍的權利。我們可以結婚,組織家庭,我們的家庭應受到保護。我們應有財產權。

這些權利也包括思想自由、信仰及宗教自由、言論與發表自由、參加和平集會等結社的自由。每個人都有經由選舉或與別人同等的途徑參與本國政府,從事公共服務。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締約國。灰色為尚未簽署的國家,淡綠色為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國家,深綠色為締約國。來源: wikipedia





人權問答-哪些是我們要像人一般生活所必需有的最基本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中承認有兩種權利。一是傳統的公民與政治權利,是經由幾世紀以來民主社會漫長的發展中逐漸被含括。然後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是晚近人們體認到部分政治與公民權利的獲得如果不能同時享有某些經濟、社會、文化方面的權利將變得毫無價值,因而被認定的。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前美國第一夫人愛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主導起草了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同時也是女性主義者,並大力提倡保護人權。

為什麼要學人權教育?

被國際公認的人權標誌圖案是一隻手和一隻鳥相聯的剪影。設計者是來自塞爾維亞的普雷德拉格·什塔基奇(Predrag Stakić)。

人權,聽起來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但卻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像是我們經常聽到的生命權、受教權、工作權、平等權、言論自由等等,這些都是發生在我們生活中與人權有關的問題,對我們的生活影響重大。

教育從小開始,人權教育也是其中的一環。

人權教育的核心概念包括:尊重、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等。對人權有深刻認識的大人、小孩,比較有能力從人權的觀點去思考與 對話,並且願意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心中不再只有自己,更有推己及人的胸懷。




人權問答-人權是什麼?

人權是一些生活條件,使我們可以充分發展及運用人類的智慧和良知以滿足我們的精神需要。談人權時,我們並非僅指生理需要。

人權是基於人類對生活的不斷要求,一種使生活除了科技提供的舒適與便利外,每個人天賦的尊嚴都得到尊重與保護的觀念。

人權是人性之本,沒有人權我們不可能活得像個人。

剝削人類的權利即是為政治與社會不安如戰爭、國際間仇恨及國內各團體間仇恨提供舞台,導致對自由、更美好生活的急切要求。人權絕不是哲學家、律師們的抽象題材,它影響每個人大人、小孩的日常生活。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中華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在泰緬邊境派駐工作隊長期蹲點耕耘,為泰緬邊境的難民兒童以及弱勢族群提供教育服務及其他生活上之援助,培養難民獲得自立的能力,陪伴難民共同鋪出回家的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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