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人權與正義

今年最熱門的正義課,歡迎對人權議題有興趣,想自我成長之18~30歲大專院校在校學生、研究生報名參加!

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

我們以宣揚人權理念、促進人權保障及實現人權體制為宗旨。

中華人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趕快加入粉絲團留言給我們唷!

TOPS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

TOPS目前於泰緬邊境難民營、移工社區以及偏遠部落,雖然資源極度匱乏,仍勉力提供5,000名弱勢兒童教育機會以及營養午餐服務,歡迎大家共同攜手創造孩子們的希望與未來!

台灣原住民工作團

我們多年來持續關注台灣原住民族議題,2011年發表台灣「原住民族人權宣言」作為給予政府的施政建議,也期許未來能與更多的單位、團體合作,共同為台灣原住民族權益努力。


Fighting吧!崩世代
2018賦稅人權校園PK
 
【討論題綱】  

 

   以下為本次預定討論題綱,另外附檔每題附上媒體報導及社會意見等參考資料, 其中包含部分舊的數據與現狀不盡相同,請自行更正;資料僅供參考,如有不同意見,亦請自行研討。

 

1. 財政部每年提撥多達1億多的獎勵金給稅務員,請問你贊成嗎?這做法對現行徵稅有何影響?      

2. 台灣貧富差距日益嚴重,受薪階級貧窮化,年輕人已淪為低薪窮忙族,而低薪的結果更造成稅基不穩與課不到稅。請問這個問題與台灣稅制有關嗎?請說明。  

3. 媒體報導網友控查稅害死雞排伯,國稅局查稅手段、課稅浮濫再度受到關注,不少稅災戶痛陳遇到瞎稅單與烏龍稅案,請舉真實案例,並說明其錯誤   

4. 小姐買補習班沒買成卻被遭錯誤稅單追稅20年,林王越阿嬤因同名同姓慘遭稅單追稅30幾年,請問台灣為何會有如此的萬年稅單?又造成什麼問題與影響? 

5. 台灣財稅人員大多無法律專業,卻製造9千多條解釋函令,遭立法委員與學者批為霸王條款,請問財稅機關在徵稅上有哪些亟待改進的問題? 有何改善做法?        

6. 目前錯誤稅單、稅務冤案仍不斷發生,該如何改進或解決?

7. 為了改善稅務行政救濟無效的問題,政府特別制定納稅人權利保護法,但是新法才剛上路,就備受爭議,就你所知,納保法有那些問題需要修改?

8. 台灣經濟積弱不振,人民苦哈哈,財政部卻連續四年超徵稅收5000億,你贊成嗎? 你認為超徵的款項是否該退還人民?

  

:本題綱可能持續微調,請同學們多多關注瀏覽。

2018年賦稅人權校園PK賽


一、活動名稱Fighting吧!崩世代
          ~ 2018
年賦稅人權校園PK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協辦單位法稅改革聯盟       
舉辦時間和地點   
   1.活動時間:2018512日(週六)14:00~17:00 
   2.活動地點:正確地址將另行公布於主辦單位相關網頁  
四、進行方式:
            1.本活動以團隊競賽方式進行,並開放陪審團報名參與。 
                         l 參賽隊伍:網路自由報名,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為主,3~5人為一隊(至少3),其中包含隊長、至少1人發言以及智囊團等。報名經過主辦單位聯繫確認,發給參賽通知,確認報名成功,如未收到報名通知,請以e-mail洽詢。   
                        l 評審團:預計邀請多位學者專家、意見領袖等。   
                        l 陪審團:參賽者親友加油團、各校學生、合辦單位代表等  
  2.訴求內容: 
國內財稅體系法治觀念不足,浮濫徵稅時有所聞,遭人詬病已久,造成許多烏龍稅單,導致賦稅問題層出不窮,更影響國家競爭力與經濟發展,因此期望透過年輕學子參賽,以年輕觀點推廣賦稅法治與人權觀念,進而健全合法的財稅環境,減少賦稅爭訟與避免賦稅冤案發生。   
五、報名方式: 
  1.參賽資格:本國籍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博士、參賽當日須出示學生證),請先進入中華人權協會官網(www.cahr.org.tw)及臉書(https://zh-tw.facebook.com/cahr.org)瀏覽活動訊息、按讚,再下載團隊報名表或陪審團報名表。   
  2. 報名方式:不限學校、年級、系所,35 1 隊自取隊名,每個人限報 1 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可跨校混合組隊)。每隊可登錄一位指導老師(學者或業界專家),指導老師不限指導隊數。
  3.請儘快報名
  4.報名文件:一律網路報名,email至PK賽活動小組cahrorg@gmail.com ; 包含報名表、同意書及學生證影本,所有傳送檔案請勿超過6M
(1).報名表需詳細填寫,並以word檔格式上傳
(2).同意書須由團隊每個人親筆簽名後,存成PDF檔,檔案不得超過1MB
(3).團隊每個人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掃描存成同一個PDF,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MB,供查驗在學身分使用。若學生證為IC卡無法辨識「系所及註冊章」時,請學校開立「在學證明」,並加蓋學校戳章後一併上傳。 
    (4)同意書簽名紙本,於競賽報到時繳交(現場須核對紙本與報名檔案符合)
5.參賽團隊成員於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
6.陪審團開放40名報名,請先填妥陪審團報名表,標題註明「PK賽陪審團」,emailPK賽活動小組cahrorg@gmail.com,並於競賽當日報到。前40名報名、並到場全程參與之陪審團,即贈送超值精美小禮物。
7.如有問題,請emailPK賽活動小組cahrorg@gmail.com詢問。    
六、比賽規則說明 
   1.參賽議題以及參考資料預計於4月中旬前公布於相關活動網頁,請參賽者事先準備,現場主持人依據問題引導各隊問答、進行議題發表。       
   2.活動現場將發給每隊3張牌,優先牌。 
    CUE我」牌:表示要發表看法。 
  PASS」牌:對於不擅長的議題可以舉牌表示跳過,不發言。  
  Best Answers」牌:很有自信的議題可最先回答,每隊限使用4次。   
    如有多隊同時舉「Best Answers」牌,則抽籤決定。  
3.未免答題分配不均,有些議題過多討論,每題限3~4隊回答,如太多隊選擇相同議題,主持人可以請大家抽籤決定,未抽到者則改選其他問題回答。每隊發言以2分鐘30秒為限。
七、評審及獎勵  
 1.評審方式 
 (1).比賽採團隊賽機制,由評審團以序位法評選出表現優良的參賽者,獲得獎狀及獎金。   
 (2).現場陪審團每人均有1張投票貼紙,貼選出心目中1位表現最優秀的參賽者,投票結果依照獲得最多貼紙團隊,獲頒最佳人氣獎。  
2.評分標準
  每題結束由評審統一以序位法依序排出 , 序號最少者為最優,評分內容 : 主要為議題內容(切題度、分析力與邏輯性、關鍵掌握度、是否具體陳述),其次語言表達能力(說服力、流暢度、準確性等);其他,包括台風儀態(肢體語言、服裝、儀態)、團體默契等。        
    3.獎勵方式  
      於當日現場頒發各項獎勵,總獎金為385百元    
     (1)獎金及獎狀 
     特優團隊獎 獎金18千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優等團隊獎 獎金9千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甲等團隊獎 獎金4千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最佳人氣獎 獎金25百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團隊默契獎 共2名,每隊獎金1500元、每人獎狀乙張。  
參加獎 : 未得獎之參賽團隊每人參賽獎狀乙張   
參賽團隊如有指導老師,亦獲頒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2)陪審團獎品  
40名報名將贈送包括運動名牌冷水壺、LED觸控雷射筆、文青筆袋等40份獎品,預計於現場抽出贈送。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不得重複報名,且應具有在校大學生資格,若查證有不實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所有參賽或得獎資格,對於獲獎團隊撤銷其獎項並追回獎金、獎狀,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本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登錄或傳輸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致使參賽者無法參加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三)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相關訊息聯繫及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團隊之所有參賽者必須提供詳實個人資料。
(四)參賽團隊同意配合主辦單位推廣、宣傳需要,無償接受參賽主辦及合辦單位紀錄發言內容、攝影、錄影、剪輯再製影片等,於國內、外非營利使用。
(五)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得獎總額超過新台幣1 ,000 元時,並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六)凡報名參賽及參加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主辦單位相關網頁。參賽團隊應自行瀏覽網頁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  
(七)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辦法及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主辦單位網頁,恕不另行通知。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單說明為主,並以主辦單位網頁公告為依據。 

人權問答-什麼是「兩公約」?

所謂「兩公約」或「兩人權公約」,是指由聯合國大會在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至於「兩公約施行法」則是指由我國立法院在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行政院定於同年12 月10日施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前者是國際人權條約,後者是我國立法院為落實執行前者所通過的法律。

兩公約所揭示的規定,為國際間最重要的人權保障規範。由於兩公約的締約國,皆已超過全球國家數及聯合國會員國數的80%以上,因而亦成為各國主要依循的人權規範。台灣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即無法參加聯合國的活動,但仍主動實施兩公約。


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
為落實執行兩公約,法務部推動「人權大步走」計畫,網站內容包括兩公約中英文版條文、種講師培訓講義以及數位學習等相關資料。人權大步走專區>>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

2013年人權日活動總整理

2013年聯合國人權日宣傳海報:放眼前方


194812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並於1950年將每年的1210日定為人權日,呼籲人們關注世界上每一個人的人權問題,使《世界人權宣言》成為所有人和所有國家的共同標準,讓所有人都能尊嚴地生活。
1210日人權日即將到來,下方是近期人權相關活動,歡迎大家分享、參與!

2013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發表會》

報名網址:http://goo.gl/wpHXQl

時間:12/2(一)10:00-12: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3樓)
主持:蘇友辰(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律師)
報告:高永光(政治大學國發所教授)、劉佩怡(金門大學民意調查中心執行長)
與談:尤美女(立法委員)、陳學聖(立法委員)、柴松林(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李永然(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童‧理心―兒童人權海報特展
網址:http://www.ntm.gov.tw

時間:2013/12/102014/1/14週二至週日上午9:30至下午5:00(每週一休館)
          12/16日至12/29設施維護閉館
地點:國立臺灣博物館二樓兩側迴廊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2號,二二八和平公園內)

《世界人權日系列講座》世界的人權、台灣的人權、島國南方的人權
報名網址:http://goo.gl/mjVPXO
活動網頁:http://goo.gl/W9ehST


11/20國際兒童人權日-給孩子更美好的未來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International Children's Rights Day)!1989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U. 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認定兒童是獨立完整的個體,並非父母或政府的私有財產,也不只是一個被生出來的人而已。兒童的人權與成人一樣需要被尊重和保障。

《兒童權利公約》有4大原則:
1.免受歧視:《公約》適用於所有兒童,不論種族、性別、宗教、能力、使用的話言和文化,每個兒童都應該得到平等的對待。
2.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任何影響兒童的決定和事情,都應該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3.兒童的生存及發展權利:兒童擁有生存及享有適當生活程度的權利,包括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和獲得社會保障。 兒童有權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使個性、才能得到充分發展,包括接受免費的小學教育、享受閒暇、進行遊戲,以及參與文化及藝術活動。
4.兒童的參與 :在一切影響兒童的決定和事情上,應有兒童的參與,以確保兒童的意見得到尊重、聆聽和考慮。

給孩子更美好的未來-搖籃篇
4A創意獎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入圍作品
作者:沈昀瑩(士林高商廣告設計科)、指導老師:李佳珍
手,代表著大眾的力量,每個人都應維護兒童的種種權利。

人權問答-哪些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工作權、職業自由、公平與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失業保護。工作價值相等者享有同等報酬。每個人都應有休息和娛樂的權利。適當的生活水準如充分的食物、衣服、房屋、醫藥、社會服務和社會安全等是我們的另一項權利。母親和兒童們應受到特別的照顧與協助。每個人都有受教育和自由參加社會文化生活的權利。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締約國。灰色為尚未簽署的國家,淡綠色為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國家,深綠色為締約國。來源: wikipedia

 

 

人權問答-哪些是公民與政治權利?

首先,是我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人身安全。我們不得被奴役,被不人道、屈辱的方式懲罰或虐待。我們每一個人在法律之前都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無理予以逮捕或拘禁。若有人控告我們犯罪,我們應有權受公正公開審問,在未被判決定罪之前應被推定是無辜的。我們的隱私、家人、家庭和通信應得到保護,免於被無理的騷擾。 假如我們受迫害,我們應可在別的國家尋求庇護。我們有取得國籍的權利。我們可以結婚,組織家庭,我們的家庭應受到保護。我們應有財產權。

這些權利也包括思想自由、信仰及宗教自由、言論與發表自由、參加和平集會等結社的自由。每個人都有經由選舉或與別人同等的途徑參與本國政府,從事公共服務。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締約國。灰色為尚未簽署的國家,淡綠色為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國家,深綠色為締約國。來源: wikipedia





人權問答-哪些是我們要像人一般生活所必需有的最基本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中承認有兩種權利。一是傳統的公民與政治權利,是經由幾世紀以來民主社會漫長的發展中逐漸被含括。然後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是晚近人們體認到部分政治與公民權利的獲得如果不能同時享有某些經濟、社會、文化方面的權利將變得毫無價值,因而被認定的。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前美國第一夫人愛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主導起草了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同時也是女性主義者,並大力提倡保護人權。

為什麼要學人權教育?

被國際公認的人權標誌圖案是一隻手和一隻鳥相聯的剪影。設計者是來自塞爾維亞的普雷德拉格·什塔基奇(Predrag Stakić)。

人權,聽起來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但卻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像是我們經常聽到的生命權、受教權、工作權、平等權、言論自由等等,這些都是發生在我們生活中與人權有關的問題,對我們的生活影響重大。

教育從小開始,人權教育也是其中的一環。

人權教育的核心概念包括:尊重、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等。對人權有深刻認識的大人、小孩,比較有能力從人權的觀點去思考與 對話,並且願意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心中不再只有自己,更有推己及人的胸懷。




人權問答-人權是什麼?

人權是一些生活條件,使我們可以充分發展及運用人類的智慧和良知以滿足我們的精神需要。談人權時,我們並非僅指生理需要。

人權是基於人類對生活的不斷要求,一種使生活除了科技提供的舒適與便利外,每個人天賦的尊嚴都得到尊重與保護的觀念。

人權是人性之本,沒有人權我們不可能活得像個人。

剝削人類的權利即是為政治與社會不安如戰爭、國際間仇恨及國內各團體間仇恨提供舞台,導致對自由、更美好生活的急切要求。人權絕不是哲學家、律師們的抽象題材,它影響每個人大人、小孩的日常生活。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中華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在泰緬邊境派駐工作隊長期蹲點耕耘,為泰緬邊境的難民兒童以及弱勢族群提供教育服務及其他生活上之援助,培養難民獲得自立的能力,陪伴難民共同鋪出回家的希望之路。
 

「2013年原住民族人權教育營」即日起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2013年原住民族人權教育營


2012青年人權營「人權與正義」免費參加,9/17開始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 中華人權協會-人權教育

2012青年人權營,9/17開放線上報名www.cahr.org.tw


2011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第二梯次講義下載:認識非政府組織_查重傳老師

10/22人權營第二梯次,邀請到查重傳老師跟大家介紹「非政府組織NGO」,課堂上查老師介紹很多國內外的NGO,對NGO有興趣或想當志工的同學,千萬別錯過唷~

講義下載:20111022非政府組織NGO_查重傳.pdf

2011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第二梯次手冊,即日起開放下載


2011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
時        間: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10:00-18:30
地        點:台北市青年志工中心
指導單位:法務部、教育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協辦單位:青輔會台北市青年志工中心、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手冊內容下載


手冊目錄
開學致詞
中華人權協會 蘇友辰理事長………………………………………1
中華人權協會 李永然名譽理事長…………………………………3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簡介………………………………………4
中華人權協會青年人權營講義資料
吳景欽教授 –司法正義須藉由具體個案來實現
--以江國慶的冤罪平反為說明-- ……………………8
林天財律師 – 別讓我們的權利「稅」著了-人權與租稅正義……24
蘇友辰理事長 –《尋找正義的旅程》--人權與司法正義--………30
- 蘇案的生死對抗悲劇何時休?   ……………………46
- 從個案到通案的正義長路/李佳玟   …………………50
 

2011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第一梯次手冊,即日起開放下載


2011青年人權教育培訓營


時        間: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10:00-18:30
地        點:台北市青年志工中心
指導單位:法務部、教育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協辦單位:青輔會台北市青年志工中心、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手冊內容下載

手冊目錄
開學致詞
中華人權協會 蘇友辰理事長 …………………………………………1
中華人權協會 李永然名譽理事長 ……………………………………3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簡介 …………………………………………4
中華人權協會青年人權營講義資料
鄧衍森教授 – 兩人權公約引論………………………………………8
李榮源領隊 – 國際志工服務…………………………………………17
廖元豪教授 – 少數群體與特殊權利主體的保障……………………22
 

分享人權教育+

Twitter Funp Facebook Plurk Blogger Favorite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