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問答-哪些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工作權、職業自由、公平與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失業保護。工作價值相等者享有同等報酬。每個人都應有休息和娛樂的權利。適當的生活水準如充分的食物、衣服、房屋、醫藥、社會服務和社會安全等是我們的另一項權利。母親和兒童們應受到特別的照顧與協助。每個人都有受教育和自由參加社會文化生活的權利。

出處:人權會訊第12期(中華人權協會主編,1983331日)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締約國。灰色為尚未簽署的國家,淡綠色為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國家,深綠色為締約國。來源: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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